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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教师教学竞赛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年11月04日 11:12 点击量: 打印收藏

各学院(中心):

依据《东北电力大学教学竞赛实施细则(修订)》(东电教发〔202019号),定于自202012月至20215月,开展2020-2021学年教师教学竞赛工作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对象

参赛对象为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的在职专任教师。

二、竞赛时间安排

1.初赛:由各学院(中心)组织完成。比赛时间为2020121日至20201231日。初赛结束后,学院将初赛总结和推荐学校决赛名单(按参赛组别和学科排序)于2021226日前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(一教211室)。

2.决赛:由学校组织完成。包括教师参赛资格审核、材料评审、现场教学和结果公示等环节。比赛时间为20213-5月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

三、其他事项均按《东北电力大学教学竞赛实施细则(修订)》要求执行。


附件1:东北电力大学教学竞赛实施细则(修订)

附件2:2020-2021学年教学竞赛各学院推荐决赛名额分配表

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

202011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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